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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基本药物配“价格身份证”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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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3月3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率先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再逐步向所有药品推广这一监管形式。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的规定,今后凡是基本药物内的药品,都应该具有自己的“身份证”,凭借这个“身份证”,监管部门可以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码辨别药品真伪。也就是说,这个基本药物的“身份证”,实际上就是真假辨别的电子证明。凭借这个“身份证”,公众都可以依托现有的电子资源识别真假。

实际上,现实中凡是列入基本药物的药品,基本上都是通过正规渠道销售的。同时,对于基层的患者而言,主要医疗途径都是正规的医疗单位。因此,除了极个别的对象之外,由于基本药物自身有效、价廉的特点,加上打假力度不断增加,敢于造假并且对价廉的基本药物造假的行为,并不常见,而最为患者所诟病的,乃是基本药物购买不到和价格虚高的问题。

因此,基本药物还应该拥有“价格身份证”,即真实无虚的“价格证明”。在基层医疗单位,患者处于弱势地位,根本不知道基本药物实际的指导价格。在这种情形下,建立基本药物“价格身份证”,可以使患者的切身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其实,建立基本药物“价格身份证”,并不需要太多的投入,只要在目前的“识别身份证”中添加基本价格信息就可以了。如果那样,患者和社会公众只要通过电子监管码系统,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药品的真假和基本价格信息,这对于基本药物销售而言,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价格监控机制。此举定能从全方位监管的角度,稳定基本药物的价格,惠及患者和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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