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5月12日消息,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5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之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实现商业健康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指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其中,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根据《通知》,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符合试点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国家决定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工作是为了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实现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
伴随着医保基金即将出现赤字危机,我国健康服务业迎来快速发展。2013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若干意见》同时要求完善健康保险服务,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同时增加参保人数,使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幅提高。为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国家决定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近年来,关于医保基金赤字的声音从未消失。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预测,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将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现象,到2024年就将出现基金累计结余亏空7353亿元的严重赤字。发展与基本医保形成衔接机制的商业健康保险机制迫在眉睫。
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三、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
2015年5月8日
扫一扫,下载健康界APP& 关注健康界微信公众号,医疗圈一切热点新闻尽在您的“掌”握!
(注:转载时请保留此部分内容转载协议)
· | 国家卫计委印发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 5月14日 |
· | 评论: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医改第一步 | 5月13日 |
· | “带量采购”只降价不带量 探索待完善 | 5月13日 |
· |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 | 5月6日 |
· | 药品定价 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 | 5月6日 |
· | 发改委: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 5月5日 |
· | 卫计委重申疫苗接种规范 | 5月5日 |
· | 新一轮清洗来临,药企如何存活? | 5月5日 |
· | 城乡医院新合作 实现“大病不出县” | 5月4日 |
· | 探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级服务模式 | 5月4日 |
· | 阜阳市经信委党委书记袁永红一行来华源医药考察 | 5月14日 |
· | ”互联网+”下的药品分销新模式 | 5月13日 |
· | 西药分公司召开“严守六条戒律、改进干部作风”主题 | 5月13日 |
· | 华源医药举行“五一”文体活动总结表彰会 | 5月12日 |
· | 仁济制药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 5月12日 |
· | 湖南华源鑫庆医药有限公司盛大揭牌 | 5月11日 |
· | 汉宁创业者模式助我创业放飞梦想 | 5月7日 |
· | 国家卫计委印发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 | 5月14日 |
· | ”互联网+”下的药品分销新模式 | 5月13日 |
· | 2015年Q1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增长10.74% | 5月13日 |
· | 评论: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医改第一步 | 5月13日 |
· | “带量采购”只降价不带量 探索待完善 | 5月13日 |
· | 汉宁创业者模式助我创业放飞梦想 | 5月7日 |
· | 汉宁创业者模式助我创业放飞梦想 | 5月7日 |
· | 新闻榜No.41 | 6月8日 |
· | 新闻榜NO.40 | 4月27日 |
· | 新闻榜No.39 | 4月7日 |
· | 医药新闻榜NO38 | 3月18日 |
· | 12月,药企走进新时代 | 3月16日 |
· | 盘点2010健康那些事 | 1月14日 |
· | 医药行业进入“黄金十年” | 1月7日 |
· | 药品B2C:药品降价的曙光? | 5月18日 |
· | 三七总皂苷,大有前途 | 5月1日 |
· | 抗肿瘤内分泌治疗用药市场逐步成熟 | 4月30日 |
· | 支气管哮喘市场分析 | 4月19日 |
· | 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结合大有所为 | 4月16日 |
· | 心有多大,市场就有多大 | 4月6日 |
· | B2B——高峰到来 | 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