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要通过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通过激励机制来吸引医生、留住医生,使医生不至于通过多点执业来补偿他的价值缺失。
日前,深圳市人大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经过修改后该《条例》有望出台。《条例》明确提出为解决医师特别是优秀医师不足问题,《条例》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在深圳注册的医师,可以在深圳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执业。市外的医师,经备案后即在深圳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医生自由“走穴”眼看就要成为现实了,各医院的院长可能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将留住医生特别是有能力的医生了。目前,医院盲目扩张,而扩张就意味着招医生,意味着医生的工作量被层层加码。但是,医院无限制的扩张并没有给医生的劳动价值带来多少的改变,依然是以一种“薄利多销”的形式存在。另外,从医生的角度,加班费和门诊量还远远不及“走穴”的报酬。因此,院长通过增加医生的劳动强度,通过扩张、“薄利多销”的方式去提高医生的劳动价值的现状要改变!同时,院长们要注意到一种趋势,那就是医院扩张将被遏制,以药养医政策将被取消,高端医疗将要退出,大型检查价格将要下降,这些传统格局的改变也将带来新思维。多点执业恰恰可以提升医生的劳动价值,而且这种劳动价值是社会的一种认可。所以,医生多点执业之后,医生可以选择报酬高的医院行医。至此,如果固守传统思维,医院还能留得住医生吗?
广东省16万多名注册医师,试点4年仅有3800多人申请。这个数字确实非常可怜!事实上,“多点执业”的医生多了去了。他们通过个人关系、工作关系,以“走穴”的形式行走江湖 异地执业去了。他们用“专家会诊”代替多点执业,说明医生流动的市场是存在的,而且是社会需要的,医生的劳动价值并不是单位给予的,而是社会已经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认可。坦率地说,大多数有能力的医生,其价值不是通过在单位“薄利多销”来实现,而是通过他的“走穴”来实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有院长透露,有的医生通过“走穴”所获得的报酬,至少是医院给他的报酬的一倍。从这种状况来看,“医生多点执业”是让院长很尴尬的事情,是默许“走穴”还是同意“多点执业”;而医生却是既欢喜又害怕,欢喜者是为“走穴”正名,害怕者有二:多点执业推行了,我敢不敢签;多点执业之后,我的“饭碗”在哪里?医院与医生各自打着自己的算盘。
现在多点执业最大的阻碍者就是医院的院长,特别是那些底气不足、信心不足,甚至不谙管理的院长!对于市级、县级公立医院来讲,医生多点执业是一个良机、一个发展的好机会,可以吸引更多的专家过来。同时,他们的院长也会担心自己本来都很难留得住的专家外跑。这就是一个环境、一个条件。当外环境发生变化、变量发生变化的时候,一旦限制了大城市公立医院扩张,医院没有这么多职位之后,医生是不是要溢出到其他医院去呢?所以说,多点执业是下游的医院选择人才的好时机。
分级医疗无法实现,是因为没有医生流动的机制,“鼓励”不应是市场推动的“口号”,“吸引”才是资源流动的动力。
院长的管理思维也得随着“大趋势”而变。医生成为社会人不是谁可以阻止的,既然不能阻止,就得适应,就得改变管理思维。目前,担忧并阻扰医生“多点执业”的多是医院的院长们。在现阶段,院长的态度决定了医生能否多点执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主要矛盾会转化为次要矛盾的。公立医院甚至一些民营医院的院长不愿意医生流动,原因就在于他们总认为医生是“自己”培养的,甚至是自己“买”来的。不可否认,培养一个医生确实不容易,但是要留住一个医生更难。当外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留住医生的内环境也必须随之变化,不然你将无法应对新的挑战。
另外,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很重要,如果公立医院的规模受到限制,院长扩张欲也将受到遏制,从而转向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尤其在人的问题上做文章。为什么?因为院长要用的人必须是有用的人。单位人制度是养懒人的制度,如果他没有能力,院长是赶不走他的。院长也经常抱怨,你不要以为我权力很大,实际上我难以开除一个人。而医生多点执业之后,医生是跟医院签合同的,是一种双向的选择。如果是有能力的医生,还真的不能跟医院签太长年限,把自己绑在一棵树上。只有当医院的平台有利于我发挥作用时,我才跟医院签。对于医院来说,就算这个医生对医院有用,医院也不可能跟这个医生签一辈子的合同,因为医院要考虑医院的容量有限,医生的思维也容易形成定式,一旦医生进入“保险箱”,如果不学习的话,知识容易掉价、技术也会掉价,因此医院本身也需要不断吸收有活力、掌握新技术的医生,以保持医院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在美国,不管医生是在霍普金斯医院,还是在麻省医院,都是保持一种高水平状态,处于领导者的地位,医生愿意挂你医院的名是你医院的荣幸。这个是医院的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所以说制度也是制度,但是不绝对是制度,而是医院能够吸引医生的能力。